海南投資管理常見問
更新時間:2020-4-20 10:00:37 來源:登尼特 瀏覽次數:1074
海南投資管理常見問題如關于海南國有企業在股權方面的制度、海南省當地國有企業以自己的名義在境外投資是否需要向海南省國資委備案等的投資管理常見問題詳細解答。
問: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投資需要國資委審批嗎?相關規定和審批流程?
答:根據《海南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重大事項管理暫行辦法》(瓊國資發〔2011〕50號)、(《海南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瓊國資發〔2012〕25號)及《海南省國資委出資人審批事項清單》(瓊國資法〔2016〕32號)有關規定,海南省國資委出資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投資屬重大事項,需報我委履行核準程序。
問:關于海南國有企業在股權方面的制度和文件有么?
答:關于海納國有企業投資、并購的制度和文件獲有的,詳細請聯系海南登尼特工作人員代獲取。
問:我司為海南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下二級公司,準備要與合作商合力開發項目,目前準備先成立三級合資公司,想咨詢我的海南公司準備成立的三級合資公司符不符合貴委瓊國資發【2012】25號文二十條的重大投資項目上報備案條件?
答:您所咨詢的事項,均屬于企業管理中具體業務問題,應向上級企業請示,按海南公司制度辦理。
問:如果海南省當地國有企業以自己的名義在境外投資的,是否需要報海南省國資委并層報國資委審批或報海南省國資委備案即可?
答:我委監管企業執行的國資監管政策法規制度總體可為國家、海南省和我委出臺的三個層次,其中我委出臺的規范性文件一般只對海南省政府授權我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省屬國有企業有約束力。
問:我海南公司為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現我司要與合作商合力開發項目,想咨詢是否要通過國資委進行招商?招商金額要達到多少需上報國資委進行審核審批?合作合同是否通過國資委進行簽訂?已經與合作商簽訂合約了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法律規定,我委只對省政府授權管理的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因你海南公司不屬于我委監管的國有企業,故你海南公司包括招商、簽訂合同等經營事項無需報我委審核。涉及你海南公司經營重大事項應根據公司章程或出資人的相關規定規定執行。
問:現有一家國有企業擬以設立企業的方式進行境外投資,想了解下需要的具體資料和辦事流程。
答:海南省境外投資的主管行政部門是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海南省商務廳。境外投資請按《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2014]第3號令)和《海南省境外投資項目備案實施辦法》(瓊發改外資[2014]1469號)規定辦理。具體辦事流程請咨上述海南省行政主管部門。目前海南省屬監管的國有企業境外投資在報備行政主管部門前需經省國資委核準。
如您還有進一步要了解海南投資管理問題歡迎隨時撥打海南登尼特服務熱線:0898-65329501或13337581563 海南登尼特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國興大道61號華夏銀行大廈6樓610室。